這是在再Macumber賓夕法尼亞被構造的解決事例,可利用在2003 WL 23697753, 66 Pa。 D. & C.4th 249 (Pa。 Com. Pl. 2003)。
賓夕法尼亞,門羅的共同的請求法院縣。
在再Macumber
第151 O.C. 2003年。
2003年12月19日
Henderson.O'BRIEN的基思Welks, J。
i.事實的研究結果
(1)威廉Macumber是,在1995年跟隨一次车祸,输入一個被構造的和解协议的一個27歲的唯一人。 協議提供請願以直接总付$30,000和一系列的就職付款$250每個开始在5月2001年和結束在3月的月2010年。
(2)是不願意等候时间消逝接受他的月度付款,請願尋找了321 Henderson可接收有限合伙服务。 那家企業提議支付Macumber先生總和的$9,521.90以交換他的共計$17,250的69付款的任務。
II.討論
在立法听讼以后,由聯邦的公民透露對被構造的解決付款調動惡習的可觀的關心,被立法的大会和州長簽署了「被構造的解決保護行動」在2000年2月11日。 那次行動在恰當部分提供如下:
「適應對被構造的解決付款权利調動
「(a)請願。-被構造的解決付款权利調動不會是有效的,并且沒有要求被構造的解決債務人或年金發行人shalt付對被構造的解決付款权利的任何受讓人的任何付款,除非請求的收款人提出了请求這樣調動,并且請願由最後的根据這樣法院的明確书面研究結果的有法定司法权的法庭的命令或旨令授予了那: …。
「(3)收款人建立調動在收款人或他的受撫養者的最大兴趣。
「(4)收款人在收款人簽字的分開的书面承認,關於調動的涵義的獨立法律建议接受了或明確地放棄了,包括調動的税分枝的考慮。
「(5),如果調動將違反被構造的解決的期限:
「(i)調動明確地被批准了以书面方式:
「(a)收款人、被構造的解決債務人和年金發行人,假設,然而,那這樣認同可能不不合情理地被扣壓和促進,在將要求被構造的解決債務人和年金發行人同意到調動條件下,如果受讓人同意保障從所有責任出现从析因的交易和服從的或者不順從的被構造的解決債務人和年金發行人與這次行動和促進,在,如果當時收款人和受讓人提議输入转让协议一個有利税結果條件下實際上是,然後不會需要年金發行人和被構造的解決債務人的認同; 并且
「(b)以前批准被構造的解決的任何法院或負責任的行政管理负责人; 并且
「(ii)簽署了所有認同原物需要在分段(i)之下歸檔了與調動授權请求的法院,并且原物或拷貝被裝備了對收款人、被構造的解決債務人和年金發行人。 [40 P.S. 4003]」
在仔細評估被構造的和解协议的受益人的證詞以後,我們认为,他的权利的任務根据那個協議不應該是批准的。 調動不明顯地是符合收款人威廉Macumber的利益。 321 Henderson可接收有限合伙被充電的折扣率是超出根据賓夕法尼亞法律允许的所有利率,并且收款人沒有此时給参与這樣一個壞交易的任何連貫或合理的原因。 強調當前請願的情況是立法機關的智慧的劇烈的證據在制定「被構造的解決保護行動的」。
III.法律结论
證據未建立調動是符合收款人的利益,威廉Macumber。
旨令
并且現在, 2003年12月19日,威廉Macumber的請願被構造的解決調動的法庭正式批准的到321 Henderson可接收有限合伙被否認。












